北京时间:
当前位置
:
主页
>
关于我们
> 正文
重要职能
2008-11-06 08:40 文章来源:
反垄断局
文章类型:
原创
内容分类:
其它
(一)起草经营者集中相关法规,拟定配套规章及规范性文件。
(二)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;负责受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磋商和申报,并开展相应的反垄断听证、调查和审查工作。
(三)负责受理并调查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的经营者集中事项,查处违法行为。
(四)负责依法调查对外贸易中的垄断行为,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危害。
(五)负责指导我国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。
(六)牵头组织多双边协定中的竞争条款磋商和谈判。
(七)负责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国际交流与合作。
(八)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具体工作。
(九)承担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发表评论: 笔名:
查看用户评论
【
查看用户评论
评】 【
推荐给朋友
】 【
大
中
小
】 【
打印
】
《反垄断-主要国家与国际组织反垄断法律与实践》
2008-11-27 15:03
《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〉理解与适用》
2008-11-27 15:00
中国企业并购反垄断审查相关法律制度研究
2008-11-27 14:54
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
2008-11-27 14:50
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
2008-11-27 14:46
学术机构、组织以及出版物的相关网站链接
2008-11-27 14:43
与反垄断问题相关的国际机构或组织的相关网站链接
2008-11-27 14:39
世界主要国家的反垄断机构或组织的相关网站链接
2008-11-27 14:31
尚明局长应约会见美国司法部副助理部长
2008-11-20 09:27
尚明局长简历
2008-11-11 10:09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
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
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版权所有: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网站管理:
商务部信息化司
技术支持:
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
ICP备案编号:京ICP备05004093号
地址: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
邮编:100731 电话:86-10-65121919
传真:86-10-87519093
邮箱:商务部反垄断局邮箱